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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合意非单偶制者的权利法案?

在早期流行的多边关系网站“More Than Two”上的所有文章中,有一篇文章在这些年来引起的讨论比其他任何帖子都多。帖子原名叫《次要关系的权利法案1,后来又总结成另一篇《关系权利法案》。对于探讨人们在关系中都有哪些权利和责任(无论是单偶制还是非单偶制)而言,这是一个很好的起点。你不一定会同意其全部内容。但是,如果它们能引发有益的思考和讨论,那么它们就完成了任务。

在本章的后面部分,我将提出我自己的 CNM 原则清单。但首先,我们先来看看这些早在2003 年就已提出的原则。我还会摘录作者原本的评论,并对其进行了编辑和提炼,然后是我的评论。

我有权被人如此对待:诚实、正直、富有同情心,并且能敏感地察觉我的需求

理想的情况是,任何人、在任何一种关系中,都应该这样对待他人。显然,人类历史上有很多人未能以诚实、正直、同情和敏感的态度对待他人的例子——因为人是有缺陷的,或者他们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学到的待人方式就是有缺陷的。因此有必要明确说出这一点。

我有权利也有责任清楚地了解一段关系的规则是什么

当我进入一段新的关系时,我有权要求清楚地解释规则及其背后的原因,并要求回答我的问题。“事情就是这样子啊”并不是答案:如果我不理解制定规则的原因,那么即使我遵守了规则的文字,也可能无意中违反了这些规则的精神。规则不应在未经解释的情况下随意添加或更改。不能期待我到了无意间触犯了规则并且自身受到影响的时候,可以靠自己主动去发现规则的存在。

这正是各种关系之所以出现问题的核心所在,而且并不只有合意的非单偶制才会这样。人与人之间想要的东西各不相同,我们往往需要时间来弄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对方或其他人想要什么。

有时这一点从一开始就很明显。例如,有的人可能会说:“我刚刚经历了一场伤痕累累的分别,现在我想找个陪伴,找点乐子,希望有个人陪我一起放松,一起做爱。但我现在还不能考虑计划和承诺。”而另一些人可能会说:“我已经受够了那些只想随便玩玩的人。我想要的是一种可以把人生和未来指望在上面的那种关系。”

问题在于,在开始一段恋情时,我们往往不愿意说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以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也许是害怕对方会因此而离开。这种事常常发生在关系开始时,此时的人们即使得不到真正想要的也会倾向于满足。也许他们很孤独,也许他们只是深深地被对方吸引到了。

是的,在恋爱初期袒露自己的灵魂,可能会让人害怕,当有人向你袒露灵魂时,也会让你很不适应。但是,无所畏惧且富有同情心的沟通真的很有帮助。如果有谁不那么害怕听到“对不起,这个对我不行”,那么这种情况就一定会容易得多了。

只要时机合适且条件允许,我有权参与讨论对我有影响的决定

如果事后才告诉我关系的形式或者规则有变,那这是不公平的。我如果是期待获得伴侣关系的完全决策权,例如对你们主要关系的决策权,那确实不合理,但我的确期望在我自己所在的这段关系有变时参与谈判过程。

与一对情侣或情侣中的另一半约会,有点像在一个由三名立法者组成的立法机构中。这就有从内在形成多数派的可能。事情可能会有争论,但如果结果已成定局,争论又有什么意义呢?

一般来说,选民喜欢看到他们的政治家一起工作并找到共同点。在CNM的关系中也有这样的因素。一般来说,最好是尝试合作,以便尽可能满足每个人的愿望和需求。

举例来说,祖尔和阿努什卡(Zul and Anushka)是主要情侣:如果他们希望对“阿努什卡的男朋友伊恩(Ian)能否为了新的工作而搬去别处”这件事有发言权,那么伊恩也可以对“阿努什卡是否应该跟随伊恩搬到伊恩工作方便的地方”有类似的发言权。互惠互利永远是一条好的经验法则。但也许更好的办法是,提前讨论清楚祖尔、阿努什卡和伊恩各自期待在彼此生活的哪些方面拥有发言权、哪些方面不必参与。

我有权利也有责任对我所承担的义务设定明确的边界

我没有其他伴侣,并不意味着我的所有时间和资源都是空闲的。就像我作为一个次要伴侣,不能指望垄断我伴侣的所有时间一样,我的伴侣也不能指望垄断我的所有时间。可悲的是,人们总是利用别人。二对一格局里的权力动态机制,决定了那一个落单的人需要特别注意为自己设定良好的界限。

我有权向我的伴侣要求妥协,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寻求中间立场。

不应该只有我一个人在屈服和妥协。

同样,如果人们总是将诚实、正直、同情和敏感的原则铭记于心,这一点就无需多言。我们在做出复杂的个人安排时,往往没办法把方方面面的影响都考虑清楚(不论是对我们自己的还是对别人的)。每个人都需要有足够的空间来处理突发情况。在关系中,只有对每个人都有利的办法才是好办法。

我有权与人交往,而不是与关系交往

也就是说,我有权与一个活生生的、有想法的人建立关系,而不是与一种既定的关系或一套规则建立关系。我有权单独与每个人相处,就像我与大家一起相处那样。

我有权期待我与伴侣一起制定了计划就一定会做到,而不是因为主要伴侣今天心情不好,而在最后一刻改变

作为次要伴侣,我大多数糟糕的日子都是自己一个人过来的,我应当有权期待只有在极少数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才临时改变计划。

而主要伴侣也应该能够期望有同样合理程度的可靠性。如果一个人颐指气使,或脾气暴躁,指望全世界都围着自己转,但却不能容忍自己的表侣(metamour)也这样做,这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

如果新伴侣或既有伴侣需要高度支持,那么每个人从一开始就应该知道这一点。这是很重要的,这样他们就可以问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公平待人、理解待人。即使人们发现现实比想象的要更难之后,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但还是应该这样做。

我有权指望我对这段关系的付出和回报是平衡的

我有权要求被当作一个平等的个体来对待(这里说的并不是被当作平等的伴侣)

我理应让我的伴侣花时间在我的世界里,我也理应有权访问 ta 的世界。我的喜好、厌恶、欲望和烦恼,不应仅仅因为我是次要伴侣而被忽略。

期望自己的付出得到回报,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既然有些东西是你喜欢的,那自然也有一些应该是我喜欢的。同样,这在单偶制关系中也同样适用。

我有权与我的伴侣一起享受新关系热恋能量(在合理范围内)、一起共享激情、共度特殊的时刻,而无需内疚或歉意

正如我们在《NRE——新关系能量2》一章中将要看到的,“在合理范围内”这几个字,让理由变得非常充分。刚刚坠入爱河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如果不允许享受这种兴奋,就等于剥夺了人类的一种重要而基本的体验。然而,我们都知道,谈恋爱了并不意味着有权(carte blanche)以自我为中心,不顾他人感受。事实上,要在合意非单偶制关系中享受与新伴侣热恋能量,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要处理好现有伴侣的感受。

我有隐私权

凡是在我不知情的场合里、最好是在所有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都:不能跟他人透露我们身体亲密接触和情感亲密对话的细节。这并不意味着我有权帮关系里的其他人保守秘密;这只是意味着,无论他们享有哪些基本的隐私权,我也应该有。

当然,如果一些人掌握了所有信息,而另一些人却没有;如果一个人的隐私得到尊重,而另一个人的隐私却得不到尊重——那么就很难建立起公平公正的关系。

我有权在任何时候都知道真相

这包括在我的恐惧、疑虑和担忧产生时,就有权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不是在这些负面情绪变得难以克服之后。不要说那些你认为我会愿意听的话:告诉我真相,这才是我需要听到的。

如果不能获得当下能知道的所有信息,那就不存在什么知情同意了。

我有权保有并表达自己的各种情绪

我承认,作为次要伴侣,可能会在很多事情上受到限制(比如和另一方一起度假,或者与他们的家人一起佳节团圆,或者在我遇到好事坏事的时候有他们的陪伴)。我接受这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我不会失望或悲伤。此外,做一个次要伴侣会给安全感带来一些固有的挑战,有时我可能需要得到保证,知道我在我伴侣的世界中有什么样的意义、是什么样的角色。

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难题,同样也不是合意非单偶制所特有的。一位思想深刻的作家在谈到“被收养小孩的童年创伤对成年后的影响”时说过: “你有这样的感觉也许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那些事既不是你主动要求的结果,也不是你罪有应得的惩罚,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人会愿意容忍你的这些破事。(这是我的转述)”

在我看来这段话概括得很好。人的一生就像一副牌,有的人就是拿到了一手烂牌。他们受到虐待,心灵受到创伤,他们也是好人,会尽最大努力让世界变得更美好、更公平、更公正,并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支持。但是……这里要说的是:没有谁有义务忍受别人的不合理行为,更不用说虐待行为了,即使这种行为可以理解(意思是可以看懂其原因和逻辑)。

因此,一方面我们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感受,但同时我们也有责任对自己的情绪保持必要且充分的克制,以便他人能够与我们一起解决问题。

反过来说,我们确实需要平等地尊重人们表现出的情绪,无论其性别、肤色、年龄、能力或取向如何。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无论如何,在西方,似乎只有白人男性的愤怒才是可以接受的。妇女、亚裔、非裔、土著和拉美裔的愤怒、同性恋者和残疾人的愤怒,都让人感到不舒服,甚至无法接受。这并不奇怪。这往往是对不公正的正义之怒,如果你在某种程度上受益于这种不公正,哪怕是在不知情或不情愿的情况下,这种愤怒就很难处理。

当我和一个人建立了关系时,我也就和此人交往的其他人建立了某种关系,尤其是主要伴侣——即使我们之间没有恋爱的关系

如果我对他们有任何怨恨,这种怨恨就会破坏我与他人的关系,使这种关系变得不“真实”。在良好的规则和定义中,不应该掺入这种怨恨。

是的,如果你伴侣身边的人不想要你出现——例如ta的其他伴侣、朋友或父母、或者其他什么人——这确实会对你产生影响。然而,不管你是笃定独身(celibate)还是碰巧单身(single),不论你是单偶制还是非单偶制,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你,这是人生的真相之一。不过无论如何,你都理应得到体面的对待。反之,如果你和他们相处不来,你也有责任接受这个事实,尽最大努力和他们相处,即便只是为了你们都爱/崇拜/疯狂追逐的那个人。

我有权对我关系的形式(form)发表意见

即使我加入的是一段早已存在的关系,我也有权在与爱人共度的时间、以及关系的形式和结构等方面,拥有一定的发言权。如果我的伴侣试图把他们之前就已约定好的协议,强加到我身上,约束我与自己所爱之人相处的形式、时间以及各种条件,那么倘若这些协议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有权为自己发声。

“More Than Two”网站上的《权利法案》是一份非常个人化的文件,但我们依然还有更普遍的权利条款可供利用。

我们知道,黄金法则及其变体,塑造了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的宗教和哲学。儒教、印度教、佛教以及亚伯拉罕信仰的诸宗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是这一点的证明。

我们现在对人权的理解,一般认为是沿着一系列重大事件的脚步而逐渐形成的,这些事件主要发生在西方,包括在兰尼米德签署《大宪章》(1215年)、在伦敦泰晤士河畔举行普特尼辩论(1647年)、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1689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76年)、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789年),以及美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又称《1789年权利法案》)。

1948 年,这个世界经历了二战中的种种暴行,却仍然有人保持清醒。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主席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的主持下,制定了《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该宣言吸收了早期的那些宣言中表达出的许多原则,并赋予其新的声音和新的权威。该宣言是由来自中国、黎巴嫩、法国和智利等不同国家的代表起草的,印度女权主义者汉莎·梅塔(Hansa Mehta)说服委员会修改宣言文本,淡化其性别色彩3

在过去的四分之三个世纪里,它一直这个世界检验人的权利与自由是否得以伸张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人为什么应当被尊重的试金石。

那么,以下是《世界人权宣言》中,我节选出的,我认为适用于关系问题的原则(以及我的评论)。

第1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人是独立自主的个体。请尊重这一点。没有谁的尊严和福祉是生来就不如他人的。有些人需要的东西(needs,而不是“想要”wants)会比别人的多一些,但即使你不能或不愿满足这些需求,也不能成为贬低或诋毁他人、或不尊重他人人格的借口。

第2条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其实很简单,你并不会因为你的皮肤是棕色的,或者你有阴道,或者你坐轮椅,或者你爱的方式与别人不同,或者你来自一个“屎坑国家(shithole country4)”……就成为一个低人一等的人。评判一个人的标准是他的行为,而不是他的出身、或者其不可改变的任何特征。除此之外,其他对待人的方式都不可取。

第3条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虽然这里的“人身安全”,讲的是人身保护令和不受任意逮捕的权利之类的事情,但我们同样可以将其应用于关系中,即:在家中和最亲近的人那里,免受暴力、恐惧、胁迫和不安全的权利。

第4条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胁迫并不总是以奴隶制这么恶劣的形式出现。我们不应该把任何人当成自己的仆人。5与某人约会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强迫他照顾你或者照看你的东西、帮你干活。不要因为你小时候有妈妈为你做这些,你就莫名其妙地认为这是你与生俱来的权利。这种事情需要平等协商和发自内心的同意。

第5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在恋爱关系中,这绝对意味着:不能有任何身体或精神虐待或强制控制。这种事非常令人反感。

第7条6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

平等权利。只要一件事对一个人来说是基本合理的,那对另一个人来说也应当是基本合理的。

第10条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

只是一个温馨提示:在对另一伴侣或彼此的行为做出决定时,你和你的伴侣并不是公平公正的法官、陪审团和行刑官。这也为社群(如换偶社群或 CNM 社群)如何处理争议和指控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稍后我们会看到)。

第12条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

未经询问,不要去读伴侣的、或者表侣的电子邮件。尊重他们的空间。尊重他们本人。你也理应期待他们能这样对待你。显然,在POLY社群中,有些人坚持要监督伴侣和表侣之间的所有通信。这不仅是干涉,也是缺乏信任的表现。这是一种控制。这是不可接受的。

第17条 财产 (1) 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2) 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你伴侣或表侣的任何东西,都是他们的,不是你的。

第18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如果有人不同意你的观点,尤其是如果他们的观点并没有威胁到他人的基本权利,请记住,不同意也没关系。如果你觉得他们的观点令人讨厌,你可以向他们提出质疑(注意尊重他人边界)或直接退出。强迫别人“同意”你的观点并不酷。

第19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

参见第18条。此外,人们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被倾听。在广泛的范围内,人们也有权犯错。任何人都不应出于恐惧的心理而沉默噤声。

我承认,将一个宏伟的人权宣言应用于两个、三个、四个人及其亲密小圈子的微观世界,是有局限性的。但从那些经过考验和检验的原则出发,我们就能在更坚实的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判断。

最后,我想说说我自己一点管窥之见(my own three and a quarter groats’ worth)7。你也可以认为,这些东西不算是什么原则性的表述,而是对上文的一些补充。

  1. 从头到尾,最重要的都是同意。如果人们对一件事,给不出知情且真心的同意,那你就如履薄冰了。如果你说出,或者听到别人说出“呃,要不然还是……”“我不确定……”,那么最好放慢脚步,等待他们的同意。
  2. 你赋予自己的所有权利,别人也同等享有。别人和你一样都是真实存在的人,即使是那些你还不认识的人。生活不是电子游戏(虽然关于这件事,有一个有趣的哲学观点——也可能拍过电影)。正如我在本书开头提到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Do as you would be done by)”是久经历史考验的基本道德原则。
  3. 规则带来问题,协议带来包容。与制定、解释、评判和执行规则的人约会,是一件去权(disempowering)的事情。有些人确实寻求可以完全扮演服从角色的关系,这是主奴关系的核心动力机制。但即便如此,这一切也都建立在臣服者同意的基础上。然而,很多人发现自己是在忍受而非享受关系,因为他们在关系中几乎没有发言权,而这并不是他们想要的。多去对话、讨论、协商、达成和局吧。尊重他人的自主权,同时也要让别人尊重你自己的自主权。
  4. 明确自己和他人的界限和期望。如果你有“红线”(关于你自己的),一开始就要说清楚,最好在第一次见面时就说清楚。同样,如果你打算强加一些“规则”给他人,也要给他们有机会得以尖叫着跑掉。不要等到别人投入感情了以后,再杀一个措手不及。如果另一方(或者好几方)不能接受你的规矩,确保他们有一个畅通无阻的出口,可以有尊严地离开。
  5. 不要停止沟通。在大多数 CNM 关系中,不断沟通和协商是必然的。你可能已经说过一次你的需求、界限和期望。一次是不够的。不要假想,要实际检查一下。经常检查。
  6. 感觉会变。人们会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多时少。无论你现在同意什么,都是依情况而定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人们的想法、需求、欲望和梦想也会发生变化。在爱情和性爱领域,除了“撤回同意”这件事之外,没有什么协议是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如果你可以灵活适应,并且仍然感觉满足,那就灵活适应吧。如果要求你在某一点上灵活适应,会让你不开心或不舒服,那你其实也没有义务非要适应。
  7. 人是会变的。让他们变吧。你所爱的人在不断演化和成长。关系也是如此。给人和关系的变化留出空间,任其表达自身、找到自己要去的那个层次吧。
  8. 将心比心(mutuality)是成功的基石。如果你们中的一方想要的东西与另一方大相径庭,比如承诺的深度、或者生活方式的选择,那么要想让你们的关系成功、健康地发展,可能需要你们双方都退一步。在很多情况下,只做朋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9. 确定优先顺序是可以的。认识到在人性层面上人人生来平等至关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在你的生活中都同等重要。然而,最好还是从一开始就表明自己的优先顺序。有时,优先事项会发生变动。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即使可能发生一些困难的情况,但是善意、同情和清晰的沟通可以减轻一些难度。
  10. 要诚实。要给别人提供其所需要的信息、以及做出明智决定的手段。他们可能不喜欢他们听到的,你也可能不喜欢他们做出的决定,但重要的是要确保每个人都有自主权。没有诚实,哪来真正的同意?与其以后更加失望和伤心,不如现在就面对一些失望。

  1. 原注:A Proposed Secondary’s Bill of Rights, More Than Two - https://www.morethantwo.com/polyforsecondaries.html#bor

  2. 译注:本版译为《新关系热恋能量》。

  3. 译注:来自印度的汉萨·梅塔是是印度国内外争取妇女权利的坚定战士。1947—1948年间,她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唯一的另一名女性代表。汉萨·梅塔因将《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中男性指称的“人人(“men”)生而自由……一律平等”,改为统称的“人人(“human being”)生而自由……一律平等”而广受赞誉。——来源联合国官方网站。关于在宣言起草期间产生重要影响的其他女性,详见:https://www.un.org/zh/observances/human-rights-day/women-who-shaped-the-universal-declaration

  4. 译注:来自于2018年美国时任总统特朗普在1月11日一次会议中的发言,他声称“美国干嘛接纳海地人?我们干嘛需要那些非洲人?……我们干嘛需要这些从屎坑国家(shithole countries)来的人?”,此番发言引起轩然大波。

  5. 原注:……而此处并不是说BDSM,所以不要说“那我的主奴关系算什么?”之类的话。

  6. 译注:《世界人权宣言》共30条,作者跳过了第6、8、9、11、13-16、20-30条,且此处摘选的部分条目也不是条款全文。宣言全文可从这里查看:https://www.un.org/zh/about-us/universal-declaration-of-human-rights

  7. 原注:是groats不是goats。Goats(山羊)会在你的口袋里咬出一个洞,而groats则是从这个咬破的洞里掉出来的东西。【译注:Groat,即格罗特,是一种古老的英国银币,历史上价值为四便士。它曾在英格兰、苏格兰以及后来的大不列颠使用,可追溯到 13 世纪。(据ChatG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