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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嫉妒有目的吗?

词语(当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如果你一直在雪地里,你就需要用多种方式来描述不同种类的雪。也许这也适用于嫉妒——如果你不是单偶制,那么有一些词来形容较小的嫉妒和较大的嫉妒是很有用的:有些嫉妒让你想为之做点什么,另一些则不需要什么行动。

——梅格-约翰·巴克

语言塑造着我们的思考。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当然这个说法是错的),古希腊人看不到蓝色,因为他们没有蓝色这个词。但同样,这也证明他们对颜色的理解是不同的。例如,荷马笔下的海是“深色的葡萄酒”,现代人可能会觉得奇怪,因为我们认为葡萄酒是一种带有紫色调的深红色。但希腊语中的 κυάνεος(kyaneos),虽然是深蓝色的意思,但同样可以描述各种深暗的绿色、紫色、黑色或棕色,而 γλαυκός(glaukos)则涵盖了浅蓝色、浅绿色、灰色或黄色。因此,希腊人是通过色调来划分颜色的,而不是通过光在棱镜中折射出的光谱来划分(我们现代人倾向于这样做),也不是通过颜料如何组合成其他颜色来划分(几个世纪以来,艺术家们一直是这样做的)。

坦率地说,谁能说清楚蓝色在色谱的哪里结束,紫色又从哪里开始;谁能说清楚什么是绿绿的黄色、什么是黄黄的绿色?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对物体、想法或现象的分组方式是任意的,是基于我们感知到的相似或者差异,而这些相似和差异,又往往受文化影响。人们只是简单地认为斑马不能仅仅视为带条纹的马,所以是一种独特的事物,而矮马(pony)则不然。

那么,如果我们创造的情绪标签只是一种速记法,每一个词所指向的那些情绪,不一定是同类的情绪,会怎么样?

哲学家克里斯蒂安·克里斯蒂安松(Kristján Kristjánsson)在他的著作《为情绪辩护:骄傲与嫉妒》(Justifying Emotions - Pride and Jealousy)1中对此进行了阐述。他认为,嫉妒与骄傲一样,如果在适当的时刻对适当的事物产生适当程度的感觉,那么嫉妒就是全面生活中适当甚至必要的一部分,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εὐδαιμονία(eudaemonia2),即人类繁荣生长的目标。

我将在这里多说一些细节,因为如果你希望很好地驾驭 CNM,那么对情感和价值观的自我审视与分析,很可能会成为你的生命的一个突出特征。不论你希望认识自己在何种关系中的位置,这些技能都用得上。

首先,克里斯蒂安松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确定“嫉妒”的含义,因此他做了一个思想实验。

教授说,想象一下 19 世纪淘金热时期的情景。一个矿主(C)把他的矿区分给了两个儿子(A 和 B),每个儿子分到的那部分矿都是未开发的,从表面上看,似乎前景相当。然而,他们一开始挖掘,儿子 B 就发了大财,而儿子 A 的那部分却一无所获。A 愤恨 B 的成功,因为B拥有他没有的东西。A 想拥有 B 的黄金。A 祈愿 B 不要过得比他好。克里斯雅森说,这就是妒忌envy)!

然后,他提出了四种变化情况。在第一种情况中,A 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喝酒上,而 B 则努力工作,但 A 仍然怨恨他的兄弟,仅仅是因为他比自己成功。他将这种情况称为招人厌恶的妒忌invidious envy)。

在情景二中,A 认为 B 夜间进入了 A 的矿井,发现了 A 尚未发现的富矿层,并把矿石运到了自己的矿井。A 对 B 的怨恨源于他认为 B 不诚实。克里斯蒂安松把这称为愤怒的嫉妒angry envy)。

接下来,善良、勤劳的 A 辛辛苦苦地挖了几个星期,而此时懒惰的失败者 B 还在每天酗酒;A 还是没有挖到金子,但在 B 清醒并开始挖的第一天,他就幸运地挖到了金子。A 怨恨 B 配不上的这份好运气。这就是所谓义愤的嫉妒indignant envy)。

最后一种情况是,A 出于一些理由,相信:他们的父亲 C 推测出了、或者已然知晓 A 的矿是贫瘠的,而 B 的矿将产生丰厚的回报。A 认为自己是一个同样优秀的儿子,同样应该得到公平的机会,他怨恨 B 是因为那份财富是故意不给 A,然后才交给 B 的,同时也对父亲感到愤怒。克里斯雅森说,这就是嫉妒的妒忌jealous envy),或者就是嫉妒jealous)。

然而,克里斯蒂安松指出了愤怒的妒忌嫉妒之间的另一个微妙区别:在愤怒的案例中,A 认为 B 从 A 的矿场偷走了含金的矿石,A 认为 B 侵犯了他的道德权利。在嫉妒的案例中,A 认为自己是个好儿子,父亲对他的待遇是不值当的。哲学家认为,此处不一定要有愤怒的成分,他强调的是那种不公正的感觉。根据具体情况,这种感觉往往会与愤怒和义愤交织起来。

克里斯蒂安松的观点是,现代人对妒忌和嫉妒的标准区分方法,即妒忌是指你没有但想要的东西,而嫉妒是指你拥有但不想失去的东西(这个公式在一些 CNM 和 POLY 的圈子里时不时会被反复拿出来讲)是有缺陷的。相反,他将注意力集中在“感知到的不公正”这一因素上。

这就有意思了。

首先,嫉妒牵涉的是三个人的相互作用,这种动力机制似乎是嫉妒本身的一个基本要素。一个人嫉妒另一个人从第三人那里得到了优于自己的待遇。妒忌通常只涉及双方。

其次,要成为“正确的嫉妒(jealousy proper)”,而不是愤怒、不安全感或其他的感觉,那就需要有不公正的因素,无论是确实有不公还是感知到不公。

第三,我认为嫉妒必须是针对个人的。影星 P 和影星 Q 相恋并结婚的事实可能会让一些影迷妒忌,但除非有人真的追求了 P 或 Q 并被其亲自拒绝,否则这并不是嫉妒。是的,从大局来看,一个人的才华没有被人发现,因而没有当上电影明星,没有与另一个有魅力的电影明星相遇相爱,这可能是不公正的,但肯定还有无数的人都会这么想。这是这个世界的不公平。这与“受到来自某个人的不公正对待”是两码事。

如果不满足这三个条件,那么我们所拥有的那些感觉,虽然很有可能会被贴上“嫉妒”的标签,但更正确的认识是是“妒忌”。

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假设一对夫妇有三个孩子:安东尼(Anthon)在金融业赚了几百万,比厄翠丝(Beatrice)是一名教师,却沉迷于赌博,查理(Charlie)因为意外事故无法工作,靠微薄的国家补助金生活。三个孩子都很孝顺,多年来一直照顾着父母;安东尼偶尔给父母提供经济支持,比厄翠丝偶尔做做清洁和家务,但查理总是把自己的钱分给父母,倾听他们的心声,甚至定期去看望父母,陪伴他们,尽管长途颠簸难以忍耐。父母现在需要立下遗嘱,将遗产分给三人。他们考虑了很多方案,大部分的方案都反映出我们社会的一些规范。

方案一:不分情况讨论,三人平等分配。

方案二: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分配。(例如,安东尼将只得到一些纪念物,因为他已经很富裕了。查理将拿到最大的份额。)

方案三:根据父母心中认为的最佳使用方式来分配钱财,要么少给比厄翠丝一些,要么让安东尼来管理比厄翠丝的那一份遗产,以免她把钱全都赌光了。

最后,父母选择了赤裸裸的偏袒;他们从来都不喜欢查理,认为比厄翠丝是个废物,而安东尼一直是掌上明珠。因此,尽管安东尼很有钱,但他得到了大部分的钱,而查理的那份却微不足道。

查理又生气又难过。他怨恨自己的父母,嫉妒安东尼。

我的问题是:“查理对得到更好待遇的期待,是否合理?还是说,造成他嫉妒和怨恨的那种配得感其实毫无理由?”毫无疑问,有人会回答“那是父母的钱,他们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还有人会说“查理拿到的待遇也太少了吧”。

最后,克里斯蒂安松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嫉妒是一种恰当的反应,因为不愿接受不公正待遇,对人的自尊至关重要,而没有自尊就没有 εὐδαιμονία(eudaemonia),也就没有繁荣或美好的生活。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会产生嫉妒——因为嫉妒是一种情绪上的预警信号,表明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自己的权利和需求与他人相比被不公平地低估了。

无论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有多合理,也还是会常常会陷入混乱,因为,尤其是当我们考察的是恋爱关系的领域时,很难区分“正确的嫉妒”与配得感(entitlement)和保护配偶的行为,而且即使区分了,也相当主观。我们也有可能对个人受到的虐待或不公正感到义愤填膺,而不会因为别人得到了更好的待遇而嫉妒。

在与不同的人讨论过这个问题后,出现反驳也就不足为奇了。他们说:“嫉妒别人把本该给你的东西给了别人,这只是你自己以为自己应得而已。”

是这样吗?对某件事情的配得感总是错的吗?让我们先从定义开始:指的是一种基于自身某项“权利”(right)而认为自己理应获得某物的感觉。现在,让我们看看这种心态在两个极端的表现。

首先,是如今人们常说的“entitlement”,它意指一种社会性的“理所当然”感。在这种心态下,一些人仅仅因为他们的身份、地位,或者仅仅因为他们习惯了如此,便觉得自己理应获得某些东西。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日程繁忙的白人富翁,在排队时站一个贫穷的棕色人种妇女后面,他的反应是愤怒的,而且他也完全不知道或不关心这位女性的奋斗史。这就是特权性的应得感,这种应得感导致某些受过私立教育的白人男性(有些其实是橙人4),对他们一无所知的事情侃侃而谈;这就是活生生的“邓宁-克鲁格效应5(Dunning-Kruger effect)”。那个经典的女权主义祈祷词,就起源于此:“亲爱的主啊,请把平庸白男的自信赐予我。”在种族隔离的南非和吉姆·克罗时代(Jim Crow-era)的美国南部,这种应得之权曾被明文写入法律。因此,如今当这类情绪出现时,会招来一声“审视一下你的特权吧!”的告诫,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还有另一种权利,我们需要这种权利来使社会运转。例如:如果 X 与 Y 签订了一份合同,X 向 Y 支付 50 万美元以换取 200 吨咖啡,那么如果 X 支付了这笔钱,他们就应得这批货物,这没什么争议。

这两类配得感或者说应得权,是截然不同的。第二种是明确的,以协议为基础。第一种往往是隐性的,既不会摆在台面上说,也没有什么人好好思考过,是基于社会习俗或权力,而不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尽管有时这种权利确实具有法律效力)。

显然,合同领域的纠纷在所难免,要不然律师们怎么能赚得盆满钵满,穿上萨维尔街的定制西装呢?然而,无论我们是单偶人还是非单偶人,我们都会在成长过程中形成一套自己的一套期望值(有些人可能会将其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权利感)。我们将这些从未说出口、也从未审视过的期望值带入到感情中,结果却发现,对方和我们怀抱着一套截然不同的期望。想一想,亲密关系中的多少分歧,追根究底不就是一句“我当初可没答应过这个”吗?

但是,如果一种期望虽然没有说出来,但可能被广泛认为是合理的,甚至合理到没有人认为需要明确同意的地步,那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黄一(HuangYi)与彼得(Peter)结婚并育有子女。他们是合意非单偶制,可以自由地与自己喜欢的人约会。他们都工作,因为一份收入没法付完账单,但他们各自管理自己的财务。黄一和许多女性一样,在工作之余还要承担大部分照顾孩子和操持家务的责任,而彼得则经常加班到很晚。最近,彼得开始交往新女友索菲亚。刚开始恋爱的彼得对索菲亚大献殷勤,给她送礼物。

黄一觉得自己被忽视了。她没有太多时间约会,因为她有太多的事情要做,还要操持家务。彼得已经很久没有送礼物给了,无论如何,这些钱最好还是花在房子和孩子身上,因为他们已经月光了。

虽然没有人违反明确的协议,但黄一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重视,是被忽视的那个人。因此,尽管索菲亚并不 “欠”黄一什么,黄一却对彼得心生怨恨,对索菲亚心生嫉妒。

克里斯蒂安松大概会认为,这里的嫉妒是为了提醒黄一,她可能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这是一个界限可能被逾越的信号。这并不意味着她确已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只是她有这种感觉。

嫉妒,就其本质而言并无对错之分,但它会让我们审视引发嫉妒的原因。这可能导致我们处理不安全感或焦虑;也可能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我们的界限,甚至我们的人际关系。

所以,总而言之:

首先,嫉妒是“三角形”的——它涉及A、B、C三方。这三方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其内在的动态是这样的:A(嫉妒者)与B有一段关系,而当B给予了C某些东西时,A就会嫉妒C,同时怨恨B。

其次,嫉妒具有“私人性”。你不会去嫉妒一个和自己毫无私人关联的人,那种情绪应该被称为“妒忌(envy)”。

第三,当C从B那里获得了某些东西时,A会感到不公平不公正。

第四,嫉妒从不单独行动,它总是伴随着一连串其他的复杂情绪。但也正因为嫉妒是一种极具支配性的情绪,它纠缠不休、吞噬一切,并且会让人极度不适,所以它也往往是我们意识得最为清晰的情绪。

所谓“正确的嫉妒(jealousy proper)”,产生于这样一种情况:当事人感到他人的获益是以损害自身利益为代价的,而与此同时,自己合理的期望与需求却没有得到满足。然而——并且这一点至关重要——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所认为的“正确嫉妒”其实并非如此。它更可能是愤怒、不安全感、焦虑,或是这些情绪的混合体。正因如此,它就成了我们可以选择去着手解决的问题。至于那位嫉妒者的期望或感受,究竟是合理且适度的,还是完全错位的——这些情绪究竟是源于真实的不安全感,还是一种主观臆想,又或者是出于偏见或某种理所当然的心态——凡此种种,都需要仔细审视。

充其量,嫉妒的作用是,通过劝阻我们不要容忍那些不该容忍的不公正,来保证我们的安全,因为那样做会损害我们的自尊和幸福。作为回应,我们可以做的是沟通,说明我们的需求,如果需要的话,重新评估我们身处何种状况,决定是否要接受我们的现在的待遇,如果我们觉得不能接受,而且我们无法带来改变,那么就该考虑下一步的措施了,包括离开。


  1. Kristjánsson K, Justifying Emotions Published by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2002) ISBN 0415408474

  2. 译者注:该词可以拆解为两个古希腊词,eu表示“好的”,daimon表示“心灵”或“自我”。一般译为“幸福”,也有译为“人类的繁盛”“繁茂”的。参考:https://cacaomag.co/eudaimonia/

  3. 译者注:本篇讲述的是entitlement,这个词意思比较复杂,既可以指代负面的、不劳而获的优越感、理所当然感,也可以指代合法的、契约性的权利,因此译者在本篇中根据语境不同,将围绕“应得”“配得”的概念安排不同的译文。

  4. 译注:指特朗普。

  5. 译注:邓宁-克鲁格效应),简称邓克效应或达克效应(DK effect),亦有人称井蛙现象,是一种认知偏差,能力欠缺的人有一种虚幻的自我优越感,错误地认为自己比真实情况更加优秀。(维基百科)